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近日發(fā)布關于國家標準《超高性能混凝土(修訂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。
據了解,征求意見稿規(guī)定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術語和定義,分類、性能等級及標記,原材料,配合比設計,質量要求,制備,養(yǎng)護,試驗方法,檢驗規(guī)則,以及訂貨與交貨,適用于現(xiàn)場澆筑或工廠化預制的超高性能混凝土。
征求意見稿替代GB/T 31387-2015《活性粉末混凝土》,與GB/T 31387-2015相比,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,主要技術變化如下:標準名稱改為“超高性能混凝土”;增加“超高性能混凝土”等定義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分類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性能等級和相應的性能指標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標記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材料要求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配合比設計方法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配制強度的計算公式;增加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質量要求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制備方法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養(yǎng)護方法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試驗方法;修改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檢驗規(guī)則;增加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訂貨與交貨要求;刪除了原標準中的附錄A;增加了規(guī)范性附錄A、B、C、D、E。